原标题:
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暨奖惩的情况
汤阴县倒数第一
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年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暨奖惩的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按照《安阳市县(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安环攻坚办〔〕97号)规定,现将年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暨奖惩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县(市)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安阳县,内黄县,滑县,林州市,汤阴县(倒数第一)。
二、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18个重点乡镇排名情况
重点乡镇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安阳县崔家桥镇,龙安区善应镇,安阳县白璧镇,安阳县瓦店乡,安阳县韩陵镇,安阳县高庄镇,北关区柏庄镇,龙安区龙泉镇,龙安区马投涧镇,殷都区铜冶镇,文峰区宝莲寺镇,殷都区许家沟乡,殷都区水冶镇,殷都区安丰乡,龙安区东风乡,殷都区伦掌镇,殷都区洪河屯乡(倒数第二),殷都区曲沟镇(倒数第一)。
(二)72个其他乡镇排名情况
前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林州市茶店镇,滑县瓦岗寨乡,安阳县永和镇,滑县高平镇,汤阴县菜园镇。
后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汤阴县伏道镇,内黄县田氏镇,汤阴县韩庄镇,内黄县梁庄镇,汤阴县瓦岗乡。
三、县(市)和乡镇奖惩措施
(一)县(市)考核奖惩措施
1.安阳县月考核排名第一,且7月至10月连续4次排名第一,对其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生态补偿金50万元。
2.汤阴县连续两次月排名倒数第一,对其予以警示提醒,扣缴生态补偿金万元。
(二)18个重点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两名的安阳县崔家桥镇,龙安区善应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当月排名位于倒数后两名的殷都区洪河屯乡予以警示提醒,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对月排名连续3次位于倒数后两名的殷都区曲沟镇,约谈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并在安阳电视台公开说明情况,作出整改承诺,扣缴生态补偿金15万元。
(三)72个其他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5名的林州市茶店镇,滑县瓦岗寨乡,安阳县永和镇,滑县高平镇,汤阴县菜园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后5名的汤阴县伏道镇,内黄县田氏镇,汤阴县韩庄镇,内黄县梁庄镇,汤阴县瓦岗乡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
年11月17日
来源:安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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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