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年1月份
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暨奖惩的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按照《安阳市县(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安环攻坚办〔〕97号)规定,现将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暨奖惩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县(市)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滑县,内黄县(倒数第一)。
二、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18个重点乡镇排名情况
重点乡镇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龙安区善应镇,殷都区许家沟乡,北关区柏庄镇,安阳县白璧镇,龙安区龙泉镇,安阳县崔家桥镇,殷都区安丰乡,殷都区伦掌镇,安阳县韩陵镇,殷都区水冶镇,文峰区宝莲寺镇,殷都区洪河屯乡,安阳县高庄镇,安阳县瓦店乡,龙安区东风乡,殷都区铜冶镇,龙安区马投涧镇(倒数第二),殷都区曲沟镇(倒数第一)。
(二)72个其他乡镇排名情况
前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林州市采桑镇,林州市合涧镇,林州市河顺镇,林州市茶店镇,林州市陵阳镇。
后5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滑县八里营镇,滑县牛屯镇,滑县大寨乡,滑县焦虎镇,滑县赵营镇。
三、县(市)和乡镇奖惩措施
(一)县(市)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第一的林州市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生态补偿金50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内黄县予以警示提醒,扣缴生态补偿金50万元。
(二)18个重点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两名的龙安区善应镇、殷都区许家沟乡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后两名的龙安区马投涧镇、殷都区曲沟镇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
(三)72个其他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5名的林州市采桑镇,林州市合涧镇,林州市河顺镇,林州市茶店镇,林州市陵阳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月考核排名倒数后5名的滑县八里营镇,滑县牛屯镇,滑县大寨乡,滑县焦虎镇,滑县赵营镇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
年2月20日
来源:安阳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
原标题:《排名来了!奖惩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