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谱为繁衍于河南省林州市茶店镇辛店村九连池自然村的林虑李氏宗谱,堂号“忠敬堂”。
二、本谱资料来源
参考可观賔王氏等主修的《林虑李氏族谱》编纂。
参考灵心体仁氏等主修的《李氏宗谱》编纂。
三、本谱世系上溯自公元年始祖真公迁林,下限止于公元年,凡历年。
四、本谱以“敬宗睦族,弘扬祖德,正本清源,理顺脉络,教育后代,传我家风”为宗旨,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反映李氏宗派风貌和派系特色。
五、续谱原则
旧谱照录,对旧谱中的错误处对照多版本家谱,经辨析考证,可慎重更改。
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未尽明确者,暂存间断待考,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
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而准确。
各派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派异支分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林虑李氏宗谱4函20卷六、本谱纪年原则
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必要之处加公元纪年补注。
新谱涉及之纪年,凡属清宣统三年(公元年)以前之纪年,沿用朝代年号纪年法,用括号加注公元纪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前之纪年,以民国某年纪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纪年,以公元某年纪年。
新谱中涉及月日,默认使用农历,省略日字,如冬月廿六。
七、本谱书写术语
妻书“配”某地某姓某名,续弦书“继”,再续弦书“又”。
女已嫁者书“适”某地某姓某名,改嫁者书前不书后。
凡过继者,生父下书“出继”,过继后书“承嗣”。
凡迁徙无定音,问久疏者,援例注“失传”“迁外”。
卒年六十以上者书“寿”,未及六十者依次书“享年”“终年”“得年”“少亡”“夭折”“早殇”。
迁徙者书“居”“迁居”,已故者书“塟”“迁塟”、某山某向。
八、本谱入谱人员范围
凡本族李姓成员,不论男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
本族男姓上异姓门者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者,如果其子女姓李则入谱;子女异姓不入谱。
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参与本族繁衍者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以明确血脉流转
若李姓男子亡故,其配偶在家招夫且子女又姓李者,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者不入谱;配偶另嫁他人的且子女又姓李者,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者不入谱。
抚养异姓子女为后且改为李姓者可入谱。
九、本谱世系体例规范
苏氏吊线五世一提,九族五服一目了然,每提首世书居住地,其余四世可书迁居地。
世系前设检索表,以使快速找到人丁。
十、本谱世系书写规范
成年男姓:记载某公之子、排行、名、讳、原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居住地、供职处所、配偶姓名;已故者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男姓上异姓门且子女异姓者记载下一代详情,再下一代只记名。
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生育几子几女、何地何人之女。已故者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夫在离婚或夫死再醮者,书其生年不书没葬。
成年女姓:记载某公之女、名、讳、原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供职处所、配偶姓名,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姓名。已故者要载明卒于何年葬于何地。
女姓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何地何人之子。
尚未成家之年轻人与孩子:某公之子或女、名、讳、原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月日时、出生地、籍贯、最高学历、何时何校毕业或在读。
同族男女过继者,出继和承嗣均记载。抚养异姓子女为后者仍可入谱,在世系上记载,但本人拒绝入谱者除外。
十一、名人收录
明清进士、举人、贡生、监生、生员科举人、职官、乡耆、老民、节孝;近代现代、当代清华北大毕业生、硕士、博士;行政职务副处级以上,军职副团级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上;烈士;伤残、荣退及参军立功人员;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不论男女均进入名人录。
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历代先贤史籍有载者及当代已故名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者、均予收录。
十二、宗谱成册编定,各支系宜珍藏,务宜小心谨守,不得贪财而私与他人。新谱告成后,旧谱仍需妥善保存。
十三、修谱期限
族谱三十年为一世,宜十五年三服内各支修,三十年五服内小宗支修,六十年五服外大宗修,秉笔必举公正贤能,辑录方为无弊。
小修可只收集支丁资料,不编印谱书,每六十年应予大修,编印谱书。
凡有族人倡修者,同宗应予支持。
十四、本谱以“自定水嘉九木延,玉钟灵秀贵盈全,祥增福泰贺奇俊,善益宽容庆尚元”为世辈字行。
十五、因我宗世系源流追溯年代久远,支丁分布地域广泛,调查考证内容繁多,且编辑时间仓促,水平所限,本谱定有许多错遗缺漏之处,恳请族人见谅,并深望于后之继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