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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2019年度林州市级文明单位

关于拟表彰年度林州市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校园的公示

年以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林州市《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林办〔〕11号)和市文明办(林文明办〔〕12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实地验收、知识测验、征求意见等程序评选年度林州市级文明单位(乡镇、校园)。经纪委、宣传部、政法委、应急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严格审核,拟表彰林州市图书馆等52个单位为年度林州市级文明单位,拟表彰林州市河顺镇等3个乡镇为年度林州市级文明乡镇,拟表彰林州市市直三小等29个校园为年度林州市级文明校园。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林州市文明办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电子邮箱:lzwmbc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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