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履行好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永恒主题,法院是保护老百姓的最后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相反,如果说法院不讲理,不讲法,不仅仅是亵渎法律的神圣与严肃,还会大大地伤害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笔者曾以为标题进行过撰文,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实际阅读量一时间急剧上升,评论区也是各抒己见。
网友们鼎力支持其核心内容大致讲到,执行人毛水金因一起工程款案件,在林州法院进行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案件处置工作组(案涉林州市电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等事宜被移交到林州市电力水泥案件处置工作组进行处理)有可供执行款余万。
多次要求林州法院进行执行划扣,林州法院迟迟不动,笔者掌握的林州市法院相关领导以及案件处置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多段录音可以听出,法院的说法是应有案件处置工作组主动履行才可以,毛水金又多次找到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的说法是林州法院直接执行划扣就可以了,就这样身为执行人的毛水金象球一样被两方踢来踢去。
执行裁定与协助执行通知长久以来,毛水金的执行款未能执行下来,前不久笔者发文进行披露,案件处置工作组与林州市人民法院很快与毛水金取得了联系,并组织多人与执行人毛水金进行了沟通,但这次两方(林州法院与案件处置工作组)画风突变,不予执行是未处理好其他纠纷,殊不知林州市人民法院忽略了,毛水金的优先受偿权,按照毛水金的说法:“林州法院也好,案件处置工作组也罢,就是有意侵吞这笔钱进行私分占为己有”。
处置工作组回函法院一方要求主动履行,处置工作组一方要求强制执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身为案件处置工作有义务主动履行偿还毛水金的工程款,林州市人民法院有权利有义务进行查封划扣“躺在”处置工作组账上的这笔钱,可事实上两方相互推诿,极大的损害了执行人毛水金的合法权益。
围绕毛水金执行案件来说,林州市人民法院与案件处置工作组存在推诿扯皮与不作为,完全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未能做到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未能做到主动进取作为,努力担当任事,年关将至,毛水金的工程款能否及时的被执行到位?我们拭目以待!